可以申请
取保候审,但取保候审的难度应该很大!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具体办案机关能否同意取保候审,要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受害方的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进行取保候审:
(一)可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判处有期徒刑,采取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自己宝宝的妇女,采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四)羁押期满,案件尚未办理,需要取保候审的。
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流程是什么?
1.取保候审申请。被羁押的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以当书面形式提交。
2.取保候审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接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7天内作出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被告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发布《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提出保证人或者支付保证金。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此外,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执行。取保候审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签字或盖章,告知其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满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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