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最有名的刑事律师事务所(鞭炮吓人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3-01-02访问人数: 636
小邹和小王是好朋友,两人今年刚满18岁,虽然已经成年但还有些淘气。某年过年期间,两个人从家里拿了一些鞭炮来到河边玩耍。此时,河里刚好有个同村的村民在游泳,两人并没有注意。两人出于好玩的心理,同时点燃了鞭炮扔进了河里,游泳的村民受到惊吓后不幸溺亡。在这个案例中,两人很可能构成了过失致人死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最后两个人都无罪释放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经过调查,河边有一位在洗衣服的阿姨证明当时鞭炮只响了一声,这个证据就表明死者的死亡只能是一个人的过失造成的。但是当时两个人同时向河里扔了鞭炮,没有任何的证据能证明响的鞭炮是谁扔的。既然无法确定真正的被告人是谁,我们为了避免冤假错案的出现只能对两个人都无罪释放,这也是我们刑事案件中的基本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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