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持有毒品罪辩护律师咨询-持有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03-24访问人数: 1059
我国严厉打击贩毒、藏毒等犯罪行为,对于持有毒品的犯罪嫌疑人严厉的定罪标准。那么持有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沈阳非法持有毒品量刑标准?沈阳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又是怎样标准的?沈阳持有毒品罪辩护律师咨询-持有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一、持有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量刑标准
(一)三年以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
3、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三年至七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至2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至10克;
3、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
4、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
5、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
6、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七年至十五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至1000克;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
3、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2)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3)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4)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5)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克(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满二千五百支,50mg/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不满五千支;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满一万片,50mg/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满五千片);
(6)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满十毫克(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满五百支、片);
(7)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8)罂粟壳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四)十五年、无期、死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2)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4)吗啡一百克以上;
(5)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6)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7)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8)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5、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6、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7、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二、非法持有毒品量刑标准 (一)三年以下:
1、非法持有鸦片200克至1000克 ;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至50克 ;
3、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
(2)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
(3)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
(4)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
(5)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克(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满二千五百支,50mg/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不满五千支;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满一万片,50mg/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满五千片) ;
(6)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不满十毫克(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满五百支、片) ;
(7)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
(8)罂粟壳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
(二)三年至七年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七年以上
1、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 ;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
3、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
(2)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
(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
(4)吗啡一百克以上 ;
(5)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
(6)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
(7)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
(8)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
(9)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三、容留他人吸毒罪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对于刑法、司法解释和本意见没有明确规定量刑数量标准的其他类型毒品,应当充分考虑其瘾癖性、戒断性、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可以参照毒品换算比例进行量刑。但适用死刑时应当严格掌握,除具有特殊情节,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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