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伪造清华录取通知书是违法行为吗
发布时间:2020-08-31访问人数: 1331
一、考生伪造清华录取通知书是违法行为吗
针对高考生伪造清华录取通知书的行为,如果存在伪造印章可能会涉嫌治安违法或犯罪,具体要以其社会危害性区分。
同时,伪造公章制作假录取通知书并售卖者,按照法律也应被查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的规定,给予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在情节较轻的情况下,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第2款的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应当立案。伪造公章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二、私刻公章一般怎么量刑
私刻公章,情节轻微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达到一定情节的,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或者【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如果私刻、伪造、变造公章,则应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
按照《刑法》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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