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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挪用公款罪追诉的标准有什么

发布时间:2021-12-25访问人数: 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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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刑事律师

挪用公款罪追诉标准您好!关于“挪用公款罪追诉的标准有什么”的回复如下:挪用公款罪追诉标准的具体内容如下:

我国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上述内容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沈阳刑事律师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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