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期间主动退赃还判刑吗?监察委留置咨询律师
自2018年3月,《监察法》实施以后,对于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相关公职人员由监察机关调查留置。被调查人员在留置期间内如果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至于在留置期间主动退赃是否还会判刑追究刑事责任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这要看被调查人员总体犯罪行为是否严重,涉及数额多小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案例一:
张某系某政府机关后勤,主要从事采购工作。几年来,张某利用外出采购的职务之便利,采取虚报,多开等手段,侵吞占有属于所在单位的公共财物五万元。2019年3月,因被人举报而被监察机关留置。在留置期间,其家属积极将五万元退还给监察机关。两个月后,因为张某主动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积极退赃,减少了国家机关损失,监察机关移送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建议。检察院受理后考虑到张某的认罪态度及社会危害性较小,张某年龄和身体状态等因素,做不出了不起诉处理。
案例二:
李某是某镇党委书记,在工作期间内。利用其职务便利,十年期间收受他人财物70万元,贪污公款50万元。案发后在监察机关留置期间,其家属也积极退还了大部分款项。移送检察机关后,监察机关也提出了从宽处罚建议。后法院对李某在量刑时给予了从宽处理。
基于以上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被调查人在监察机关留置期间,如果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一定会从宽处理。至于退赃后是否还会被追加刑事责任,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确定。
相关法条:
留置期间主动退赃还判刑吗?监察委留置咨询律师,《监察法》第三十一条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1、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
2、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3、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
4、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
以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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