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留置咨询,监察委留置时间最长有多长时间
监察委留置咨询,自2018年3月以来,对于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由于管辖机关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检察院反贪机关管辖的职务违法犯罪,有新成立的机构纪检监察委员会行使调查权。因此,依据国家监察法规定:对于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行为人,由监察委调查留置,并根据调查结果不同处置方式也不同。然而公众关心的是,监察委留置时间最长有多长时间?以下笔者根据《监察法》规定给大家分享监察委留置时间问题,供学习参考。
监察委留置时间最长有多长时间
监察委留置时间最长有多长时间
《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通过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监察委留置时间最长有多长时间是六个月。
以上就是
刑事辩护律师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
沈阳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版权:【注明为本站原创的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原文地址!本站部分转载文章能找到原作者的我们都会注明,若文章涉及版权请发至邮箱25073294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