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留置人员问题查清后如何处理?
相信大家都知道,自从《监察法》出台后,监察机关对违法违纪的国家公职人员,有权利对其采取留置措施,以下是对被调查人员的问题查清后的处理方式。
1、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2、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3、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4、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5、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监察委留置人员问题查清后如何处理?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来,监察委留置人员问题查清后,有五种处理结果。对一般违法违法人员做出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
以上就是
刑事辩护律师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
沈阳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版权:【注明为本站原创的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与原文地址!本站部分转载文章能找到原作者的我们都会注明,若文章涉及版权请发至邮箱25073294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