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受贿罪犯罪主体有些特殊,不同于一般犯罪的自然人,本罪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它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集体经济组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在认定单位受贿罪主体时,应考虑在以下方面证据收集和审查。
1、犯罪嫌疑人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应当收集、审查如下基本证据:
(1)证明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性质的证据,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系法律法规授权或受国家机关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等相关证据;
(2)证明犯罪嫌疑人任职情况的职务任免文件、职责分工文件、干部履历表、职务证明等材料;
(3)单位主管人员及相关证人的证言;
(4)犯罪嫌疑人关于本人身份、职责的供述;
(5)其他有关犯罪嫌疑人主体身份及职权范围的证据。
2、犯罪嫌疑人系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的
应当收集、审查如下基本证据:
(1)证明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性质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档案机读资料等材料;
(2)证明公司、企业股权情况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权登记证明、验资报告、公司设立、变更文件、上级主管单位出资证明等材料;
(3)证明犯罪嫌疑人任职情况的职务任免文件、职责分工文件、职工登记表、干部履历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职务证明、会议记录、劳动合同等材料;
(4)单位主管人员及相关证人的证言;
(5)犯罪嫌疑人关于本人身份、职责的供述;(6)其他有关犯罪嫌疑人主体身份及职权范围的证据。
3、单位受贿罪犯罪嫌疑人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收集、审查如下基本证据:
(1)证明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性质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行业资质证明等材料;
(2)证明犯罪嫌疑人任职情况的职务任免文件、职责分工文件、干部履历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职务证明等材料;
(3)单位主管人员及相关证人的证言;
(4)犯罪嫌疑人关于本人身份、职责的供述;
(5)其他有关犯罪嫌疑人主体身份及职权范围的证据。
4单位受贿罪、犯罪嫌疑人系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的
应当收集、审查如下基本证据:
(1)证明犯罪嫌疑人所在原单位及任职单位性质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股权登记证明等材料;
(2)证明委派单位与受委派单位之间关系的书证,包括存在合作、合资关系的相关协议、公司章程,存在人事业务、财产管理关系的相关文件,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等材料;(3)证明犯罪嫌疑人在原单位任职情况的职务任免文件、职责分工文件、干部履历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职务证明等材料;
(4)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委派情况的委派单位及任职单位出具的委派决定文件、任命文件、会议记录及情况说明等材料;
(5)委派单位及任职单位主管人员及相关证人的证言;
(6)犯罪嫌疑人关于本人身份、职责的供述;
(7)其他有关犯罪嫌疑人主体身份及职权范围的证据。
犯罪嫌疑人系经国家出资企业中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组织批准或者研究决定,代表其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的,除收集上述基本证据以外,还应当审查犯罪嫌疑人所在原单位股权是否具有国有成分,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职责与授权组织有无必然关系,职务任免是否经国家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5、单位受贿罪犯罪嫌疑人系“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应当收集、审查如下基本证据:
(1)证明犯罪嫌疑人本职所在单位性质、依照法律从事公务所在单位性质的证据及相关法律依据;
(2)犯罪嫌疑人本职所在单位提供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本职身份、职责的书证及相关基层组织出具的说明材料;
(3)犯罪嫌疑人依法从事公务所在单位提供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身份、职责的书证及相应说明材料;
(4)相关证人关于犯罪嫌疑人身份、职责的证言;
(5)犯罪嫌疑人关于本人身份、职责的供述;
(6)其他有关犯罪嫌疑人主体身份及职权范围的证据。
犯罪嫌疑人系合同聘用制人员,还应当收集、审查岗位聘用合同、聘用手册等证据。
6、涉及斡旋受贿的案件,还要查明犯罪嫌疑人与受请托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联系,是否具有制约关系、实际影响力及具体表现,应当分别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与受请托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身份及职权范围的证据。
7、应当按照不同类型的主体身份尽可能全面地收集职务任免、职责分工、职级晋升等文件。犯罪嫌疑人系公司、企业人员的,应当查明注册登记中的资金来源与实际出资是否相符,并综合工商登记情况、资金来源、利润分配及经营管理模式等方面,确定公司、企业的性质;犯罪嫌疑人任职期间公司、企业改制的,应当收集公司、企业改制过程中的相关文件,查明公司改制前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性质;犯罪嫌疑人系被委派人员的,应当审查委派的时间、涉及事项范围、权限及期限等情况。
8、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件,应当根据具体行为类型的区别,收集、审查犯罪嫌疑人主体身份的证据。
(1)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实施利用影响力受贿行为的,除了按照上述规定查明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及职权情况,还应当查明犯罪嫌疑人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需要收集的基本证据包括户籍资料、涉案国家工作人员的证言及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2)涉及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件,还应当收集离退休证明、离职审批表、退工单、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
9、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实施受贿行为的
应当收集证明单位基本情况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档案机读资料等证据。
以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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