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由赵磊律师创立。行仁所是一家专注于刑事辩护的专业精品律所,由行仁律师团队代理的刑事案件近千余件,遍布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服务客户万余人。所内律师团队由执业十年以上的主任律师领导,提供专业化的刑事法律服务。律所名称: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2017年律所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惠工广场西北)新地中心1号楼703-704律所主任:赵磊律所理念:提供更好的辩护,并使人人都能从中受益。行仁简介: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一家只办理刑事辩护案件的律师事务所,从成立的第一天起就专注刑事案件,这是创始人的执着,也是行仁的使命。
知名刑事律师 赵磊 主任、创始合伙人、首席律师 中国刑辩联盟特邀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员 沈阳市刑事辩护专委会委员 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高级讲师 简介: 赵磊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有10余年的执业经验,于2016年创立东北专注刑事辩护的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至今已带领律师团队办理刑事案件500多起,为数千人提供过法律帮助。 执业以来,赵律师始终秉承着“提供更好的辩护,并使人人都能从中受益”的使命,将刑事辩护的专业化建设作为不懈的追求。基于对刑事辩护专业化的整体把控,以及丰富的刑事司法经验和精湛的刑事辩护技巧,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擅长经济职务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死刑案件、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辩护。 赵律师还曾担任数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有着极为丰富的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经验,对刑事法学、诉讼法学、证据学、侦查学皆有深入的研究。先后应邀在中国刑辩论坛委员会、庭立方法律风险防控培训中发表演讲。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 经济犯罪 毒品犯罪 取保候审 死刑辩护
挪用资金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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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然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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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挪用资金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面规定中的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3、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行为的,依照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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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272条的规定,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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