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国家安全机关侦查、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宣告刑在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犯罪。这是对“严重刑事犯罪”的狭义解释。
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犯罪 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三节共同犯罪 第四节单位犯罪
第三章刑罚 第一节刑罚的种类 第二节管制 第三节拘役 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五节死刑 第六节罚金 第七节剥夺政治权利 第八节没收财产
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量刑 第二节累犯 第三节自首和立功 第四节数罪并罚 第五节缓刑 第六节减刑 第七节假释 第八节时效
第五章其他规定
分则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节走私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渎职罪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特点
第一,犯罪率持续“爬高”;
第二,传统的普通犯罪类型继续恶性发展;
第三,色情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等犯罪现象死灰复燃,恶性发展;
第四,新型犯罪,如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走私、金融、税收、知识产权、公司管理秩序、市场秩序等经济犯罪、计算机犯罪、恐怖犯罪等频繁出现,尤其是经济犯罪,几乎成了经济领域普遍性的“常态”行为;
第五,变态心理犯罪数量的增多;
第六,共同犯罪特别是集团犯罪与单位犯罪日益增加;
第七,犯罪人构成呈现多元化格局;
第八,犯罪区域扩展,在城市犯罪增加的同时,广大农村的犯罪现象也日益突出;
第九,犯罪形式趋向国际化,同步性越来越强。
严重犯罪的解释
从字面可理解为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犯罪,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侦查的各类重特大犯罪。这是对此广义的解释。但从历次政法机关在论述社会治安形势和开展“严打”斗争使用该语时,是有特指的,并不象字面理解那么宽泛,可解释为由公安机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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